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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4月23日讯(记者王佳丽)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山西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加强电动自行车生命周期全链条安全监管。
《方案》指出,要加强生产源头环节质量管理,探索建立优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目录,通过差异化监管措施带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
要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质量关。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的配件和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推动新建小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具备条件的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要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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