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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畅通救助渠道保障群众灾后基本生活 持续开展急难临时救助
来源:山西晚报作者:洞察网2021-10-18 11:23:05

<img data-cke-saved-src="http://news.sxrb.com/NMediaFile/trsImg/2021/10/18/8ebfc791-22e4-4682-aa4a-27e039163607-rBDPKWFsroGASY43AAEJUxyQhCw93.jpeg" src="http://news.sxrb.com/NMediaFile/trsImg/2021/10/18/8ebfc791-22e4-4682-aa4a-27e039163607-rBDPKWFsroGASY43AAEJUxyQhCw93.jpeg" title="20211018_bfedeb8112f2f556de85d2fe0fb3ee51.jpg" alt="20211018_bfedeb8112f2f556de85d2fe0fb3ee51.jpg" width="550" oldsrc="20211018_bfedeb8112f2f556de85d2fe0fb3ee51.jpg" width:600"="" style="margin: 0px auto 10px; display: block;">

10月2日以来,我省多地遭受不同程度的洪灾。灾情发生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抓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10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截至13日17时,全省各级慈善会和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共接收捐款27188万余元。接收价值约10222万元的物资,正陆续划拨灾区。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6480人,其中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孤儿26258人,发放救助资金2809.9万元。

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

受近期强降雨的影响,我省多地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灾害发生后,山西省慈善总会于10月8日紧急向社会各界发出募捐倡议,号召大家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伸出援助之手,一起加入到山西防汛救灾的行动中来,帮助我省灾区人民共度难关,并公布了接收捐赠账号的信息和联系方式。省民政厅官网及各大媒体进行了及时转发,扩大了宣传。10月12日,省民政厅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等,向全社会发布倡议,倡导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社会化优势、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和志愿服务的群众性优势,分层分类,依法有序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以具体行动推动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截至10月13日17时,我省民政部门和各级慈善组织接收捐赠款物累计2.75亿元,其中资金2.69亿元,物资0.06亿元。已累计支出1.56亿元,其中资金1.48亿元,物资0.08亿元。全省社会组织直接参与一线救灾的人数达5401人,参与一线救援的社会组织数量96个,其中专业救援队71个、志愿服务组织11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个、行业协会6个,动用各类救援装备1428台。在防汛救灾、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受灾群众帮扶救助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山西省民政厅提醒广大爱心人士和单位组织在捐赠过程中,注意识别合法的公开募捐活动。按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的所有公开募捐活动都已通过“慈善中国”网站进行备案。爱心人士和单位组织可在捐赠前登录“慈善中国”网站查询公开募捐活动的相关信息。目前,山西省慈善总会和山西省红十字会均已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救灾倡议,大家可以按照公布的方法途径和具体联系方式参与捐赠。

省民政厅将严格按照《慈善法》和《山西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严格按照捐赠方意愿,指导督促慈善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募捐等慈善活动,管好用好捐赠款物,按照及时拨付、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公开透明等原则开展工作。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合规使用款物,增强收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加强对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定期披露制度,主动公开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捐赠者意愿,以及分配去向、用途、数额和使用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落到实处,切实做到让爱心放心、使善款善用,坚决防止单位或个人滞留、截留、挪用、挤占捐赠款物等行为发生。

畅通救助渠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困难群众中最困难的人群。灾情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迅速反应,积极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儿童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等深入灾区,全面摸清了受灾人员中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摸清民政服务机构的受灾情况和供养对象的安置情况。截至10月13日17时,受灾人员中,有城市低保对象4193人,农村低保对象97089人,特困供养对象15399人,孤儿17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3人,共计117043人;受灾民政服务机构133所,涉及2352人。

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急难救助作用,采取“先行救助、后置审批”的应急措施,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存在重大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应救尽救。按时发放救助资金。及时将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目前,这些困难群众无人员伤亡,并都得到妥善安置。下一步,全省民政系统将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要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提高探访频次,及时了解灾情对他们生活的影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强化主动发现机制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排查中发现的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出救助申请。要充分发挥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监测预警作用,做到发现早、介入快、救助及时。同时,要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实行“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民政部门的服务热线并行,严格值守,规范接听、受理、处置、反馈等服务流程,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

协同联动汇聚社会力量参与重建

灾情过后,在灾后重建中,民政救助工作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具体说,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及时受理灾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申请。科学灵活调整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环节的形式,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不再进行民主评议。重点关注受灾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对外出务工就业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积极就业,开展生产自救。

做好巩固拓展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总体稳定,定期开展巩固社会救助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坚决防止出现因灾造成规模性返贫现象的发生。

持续开展急难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受灾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以及户籍不在本地的受灾人员等,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及时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要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对因灾情造成重大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重大急难问题。

开展冬季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把“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资金作为临时救助资金的必要补充,实现应急救助、节日救助和日常救助相结合。鼓励引导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有序参与灾后重建,面向灾区困难群众持续开展扶危济困、心理疏导、家庭支持、资源链接、社会关系修复等精准服务,与各级政府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形成合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民政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捐赠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做好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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