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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来源:河北日报作者:洞察网2021-08-04 14:13:27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沧州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这是记者从7月29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沧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了《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等十二项配套制度,以及《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图》,夯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高效化的制度基础。强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符合宪法法律规范,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

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了《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市700余个单位配备了法律顾问。今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参加诉讼、仲裁1463件,出具法律意见3362件,开展法律专题讲座460场,参与重要活动1500余场次,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本级实现20省“云上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有62项“跨省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落地。梳理公开市本级298项全流程网办事项和430项邮寄办事项,市县两级网上可办率分别为97.88%、99.01%。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沧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实现资料齐全当日办结。深入推行“企业开办政银合作”模式,全市首批14家银行278个银行网点无偿开展代办帮办事宜,申请人可向沧州区域任一签约银行网点提交委托免费代办。聚焦基层群众办事堵点、难点,搭建“市县乡村四级服务平台”,从“层层报批”转变为到“家门口办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公开优质服务“十项承诺”,打造帮群众办事“直通车”,真正叫响“沧州服务”品牌。

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改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三新”经济企业的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约谈企业32家,用提醒、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指导规范经营户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不予行政处罚)2份。

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9.02万户,增长5.77%,其中企业总量达到17.02万户,增长6.08%,连续3年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全市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时限分别压缩至38、33、35天以下,位居全省前列;在全国率先完成电网项目投资监管和办电业务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对接,电网投资项目审批效率跃居国内前列。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进一步深入。紧紧围绕“诚信沧州”建设目标,全面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沧州市综合信用排名位于全省第一梯队,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位列全省优秀等次,“沧州市疫情防控法治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疫情防控”入选“2020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任丘市被命名为第一批“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黄骅市的“新媒体普法”被命名为第一批“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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