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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工程方案 形成高水平集聚效应
来源:新华日报作者:洞察网2021-11-23 10:14:21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21〕10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将着力打造一批业态高端复合、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载体,提升服务业整体发展能级,形成高水平集聚效应,为实现我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是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4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年)》(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的要求,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不断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要素吸附能力强、辐射支撑作用显著、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载体。

南通高新区科技服务集聚区

基础扎实 目标明确

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一直是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重要举措之一,“十二五”期间,全省共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25家;“十三五”期间,全省共认定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107家,均有效促进了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发展。截至去年底,全省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的集聚区共15家,超1000亿元的9家,集聚效应彰显。南京财经大学国贸学院宣烨院长表示,服务业集聚区是以某一服务产业为主体,相关服务产业相配套,产业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具有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功能,现代服务业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区域,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实施方案》按照《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构建“775”现代服务产业体系的要求,围绕19个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稳步推进全省服务业载体建设,明确了“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发展集群、功能集成”的发展路径。

《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建设形成300家左右产业特色鲜明、创新业态高端、配套功能完善、市场辐射力强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的集聚示范区达到30家,其中超1000亿元的18家。

规划先行 创新引领

《实施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打造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工作任务,包括产业规划修编、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水平、公共服务能力、服务品牌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六个方面。

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集聚区开展产业发展规划修编工作,立足全省各地经济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优势,明确集聚区发展定位和发展重点,加强产业集聚,形成具有特色优势的主导产业。围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制造服务业、两业融合、现代物流、现代商贸、商务服务、文旅文创、康养服务等重点方向和领域,遴选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进行重点培育,入驻企业可以是相同行业领域企业,也可以是处于产业链不同位置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不断提高集聚区产业集聚度。

《实施方案》提出把集聚区打造成全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主阵地,按照“提升存量、培育增量”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增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汇聚能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制造业企业向附加值高的服务环节延伸、服务业企业向制造领域拓展,支持“链条”上企业结成现代服务产业联盟。宣烨认为,若集聚区形成这样的产业联盟,是服务业延链、补链、强链的重要形式,将彰显集聚效应。

《实施方案》提出抢占服务业科技发展制高点,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等在集聚区的全面应用,以新兴技术、数字技术激发内生增长动力,推动集聚区智慧、绿色、低碳转型,以科技渗透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提高集聚区核心竞争力。推动形成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人才、技术和资本、市场等方面的集聚和对接。

公共服务平台是集聚区产业培育和发展的有力支撑,“十四五”期间,入驻集聚区的企业要享受到专业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各地将根据集聚区发展形态和产业特色,着力打造政务服务、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功能完善、支撑明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效能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各地还将支持运用市场手段搭建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让企业成为平台建设的投资、运营、管理和受益主体。

“江苏服务”品牌建设是集聚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它包括了三个层次,一是集聚区自身的品牌建设。积极开展集聚区品牌建设,统筹谋划、整体打造和展示品牌标识,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投入,营造良好品牌形象,塑造高品质、高识别度、高影响力的集聚示范服务品牌,打造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行业典型示范集聚区。二是引导区内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在集聚区内率先形成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江苏服务品牌企业和江苏服务区域品牌。三是培育引进在国际资源要素配置中占主导地位的世界级现代服务业企业,推进产品和企业向高端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以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为主体,努力打造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优质产业集群。省工程咨询中心朱红总工认为,集聚区的服务品牌建设能进一步促进主导产业集聚,引领地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区域服务品牌竞争力。

标准清晰 保障得力

《实施方案》清晰地提出了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的建设标准。其基本条件,集聚区被设区市认定为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经济规模近两年连续提升,年营业收入水平处于所在设区市同类型集聚区前列;集聚区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符合“十四五”服务业重点发展方向;集聚区成立专门管理和运营机构、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集聚区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完整,能够为入区企业提供投融资、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管理、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等服务。

《实施方案》还对申报和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由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按年度申报指南组织遴选,提交材料,省发展改革委采取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察看、社会公示等步骤程序,择优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为体现工作的延续性,对于现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由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按要求提交反映集聚区建设发展水平和创新示范能力的申报材料、相关报表,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对通过评价验收的集聚区,认定其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

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工程是否落到实处,关键之一是组织实施。在工作机制中,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年度申报指南,建立省级集聚示范区发展情况信息库,完善集聚区发展监测指标体系、绩效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调查和评价分析,对省级集聚示范区发展过程进行全面监测与绩效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指导服务业集聚区创新发展和提档升级。

《实施方案》提出,在要素保障、专项资金、人才支撑、“一区一策”等方面加大集聚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在服务业用地、财税金融、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优先向集聚区、区内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集聚区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支持集聚区探索土地按不同功能用途混合利用,鼓励集聚区采取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等方式建设。发挥各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对集聚示范区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运维等给予相应奖励。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撑,推动服务业高端人才在住房、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政策落地落实,吸引更多海内外高端人才能够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入驻集聚区。积极探索“一区一策”管理模式,提高集聚区管理机构服务能力,鼓励集聚区在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表示,获得认定不是一劳永逸的,将对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实施动态管理,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做到“有奖有罚”。对产业集聚程度高、主导业态突出、公共服务完善、示范作用明显、管理机构健全的集聚示范区予以表彰,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摘牌。结合《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时分析省级集聚区的主要行业领域和地域分布等特点,适时调整支持措施。江苏现代服务业研究院毕朝国研究员认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的培育、认定和管理,体现出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特点,将有效促进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形成高水平集聚效应,提升全省服务业整体发展能级。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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