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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源脚踏实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严格节能审查制度
来源:吉林日报作者:洞察网2021-08-25 10:50:31

“十三五”时期,辽源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脚踏实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强化目标管控落实,有力推进节能降碳循环发展。一是分解落实指标任务。辽源市认真分析各县区能源消费情况、需求以及增量影响程度,将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辽源经济开发区和重点用能企业,按照力争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标准强化“双控”目标管理。二是完善管理措施。制定印发《加强能源消费管理实施方案》。实行能源消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明确由县区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责成其对重点用能企业加强时时监管。市节能监察机关定期开展节能监察,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并将结果在网站公示,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行政一把手进行约谈,提出节能建议和整改目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毕。同时,以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强化工业、建筑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2020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实现理性回归,能耗管控成效初步显现。三是积极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年综合能耗万吨标煤以上企业均纳入省平台统一监管。四是组织“百千万”企业考核。定期上报考核结果。

严格节能审查制度,源头管控项目节能审批手续。一是多措并举,推动项目办理节能审批手续。将节能审批手续对应事项一次性告知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批一次性告知单一并发给项目单位,将事项所需流程、时限、要求等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填报系统时再次提醒项目单位办理节能审批手续。严格核对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的节能篇章和节能报告是否一致,督促项目单位和编制单位,遵循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确保项目能耗更加科学准确。通过节能现场踏勘环节,督促项目单位在开工前办理节能审批手续。一旦发现项目存在未进行节能审查即开工建设的违规行为,发改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的通知,以此督促项目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取得节能审批手续并合法获批。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定期调度节能审查进展情况。辽源市督促各县区、开发区盯紧项目建设进度,定期调度节能审查项目实施情况,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并按要求上报进展情况。三是统筹项目建设,每周督促完善项目要件。辽源市项目中心每周定期调度汇总全市新开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晒出各县区项目前期手续成熟率、对比图,以此促进各县区、各市直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节能审查的及时办理。

实施清洁能源项目,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一是积极争取风力发电指标。辽源市把积极争取全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作为工作重点并持续推进。东辽县白泉青龙分散式风电场、东丰县沙河镇庆余风电项目得到省能源局风力发电指标5.3万千瓦,占到了全省分散式风电总指标一半以上,填补了风电建设空白。二是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纳入规划。辽源市龙山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纳入省生物质发电规划。三是超前谋划清洁取暖项目。辽源市结合国家政策投向,超前谋划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秸秆综合利用、城区建筑节能改造、以热电联产、核能、生物质能为主要供热能源的替代项目等,2021年被国家确定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并获专项支持。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筑牢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之基。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5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辽源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源市关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省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若干意见的措施清单》《辽源市落实<吉林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陆续实施,为节能减排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编制《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实施能源行业统筹、能源网络优化、能源生产保障、能源利用提效、能源管理强化五大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安全保障。三是制定出台《辽源市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用能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加强制度管理和依法行政规范。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快实施综合能效提升等节能工程,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持续提升新基建能效水平。广泛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营造有利于节能的整体社会氛围。四是研究制定《关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决定》。对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做出部署安排,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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