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韶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称《实施方案》),成立韶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8项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到2021年8月底,全市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韶关市地处粤北,森林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蓄积量为96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74.43%,林地保有量为144.73万公顷,森林保有量为137.05万公顷,生态区位重要。2019年8月,韶关市翁源县被选为全省推行林长制的试点县之一,开始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2020年底,翁源县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为韶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同责、部门联动,依法治林、机制创新,特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分区施策,严格考核、跟踪问效”六项基本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力争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到2035年,全市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向好状态,森林质量水平位居全省前列,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获得更大生态效益,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
目前,韶关市各县(市、区)林长制工作也正热火朝天地全面铺开,除翁源试点县外,其余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也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其中仁化县、新丰县、始兴县、南雄市、乐昌市和武江区的方案已上报市林业局审核;始兴县的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进入印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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