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1年12月31日,省财政紧急拨付疫情防控资金6.5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其中,省财政将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5亿元全部拨付西安市,再次动用省级预备费1.5亿元,支持省防疫办、咸阳市、延安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全年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55.6亿元。这些资金在患者救治、疫苗接种、外防输入、物资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大对防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防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到位、发挥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记者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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