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延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通知》,要求从严从紧落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对落实“四方责任”不到位的,将视情况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属地防控责任
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强化属地第一时间、第一落地的管控责任,从快从准落实好来延返延人员台账登记核实、信息报送反馈、落地分类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在收到市应对疫情办公室推送的协查信息或接到个人主动报告后,立即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确保对每一名风险人员防控及时、规范、有序、到位。
行业监管责任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快递物流等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指导监督组织好快递物流、进口冷链等8类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每2天1次核酸检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8类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每周2次核酸检测(后附表格) ,做好查验登记工作。
单位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省驻延各单位要从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外出旅居或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后,从涉疫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要切实履行“谁的人离延谁审批,谁的人返延谁监管”主体主责,监督做好个人申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并以单位统一汇总动态向所在乡镇街道和社区及时通报反馈。
个人防护责任
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凡从涉疫地区来延返延人员, 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有单位的向所属单位报告的同时报告社区,没有单位的人员报告社区村组和旅居宾馆,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各县(市、区) 要引导广大市民做到规范佩戴口罩出行,养成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个人健康卫生习惯。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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