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该厅下达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8.4亿元,较上年增加10.3%,专项用于加强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改善革命老区民生。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主要用于革命遗址维护和改造等专门事务,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民生事务。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不断加大对革命老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贫困县(区)和对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县(区)倾斜。2018年以来,我省对县(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年均增长6.8%。2022年,全省共有62个县(区)享受该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平均每个县(区)补助1353万元,为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等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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