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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发布 机动车“停放费”实行最高限价
来源:西安晚报作者:洞察网2022-12-10 13:32:32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日前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2023版《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类13个一级项目以及相关二级项目进行了公布。

机动车停放: 道路停车及停车场24小时内最高50元

《清单》中明确,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方面,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机动车1小时内每车次6元~12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增加3元~5元,不同车型24小时内最高限价60元~96元。其他道路停车、停车场(库、泊位):根据收费类区、收费时段、车型、停车时长、昼夜等不同,按每小时0.5元~8元/车位或每次(天)0.5元~20元/车位的标准(或相当于此标准)收费,不同车型、不同地区24小时内最高限价10元~50元。未实行“一费制”的,小区停放服务费:每车位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小型汽车),已实行“一费制”的,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按照车场类别,每车位每月30元~80元或每车位每次2元~5元。


(资料图)

汽车客运站:

旅客站务费0.5元~2元/人次

在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方面,客运代理费:费率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6%,便捷车站及以下站4%。客车发班费(不再收取客运代理费):大中型客车5元/辆次,小型客车3元/辆次。车辆安全例检费:按车次收取。旅客站务费:一级客运站收费标准0.5元~2元/人次,二级客运站收费标准0.2元~1元/人次;退票费:根据办理退票时间,按票面金额10%~30%计收。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居民每月1元~2.3元/人

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7元~1.21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14元~1.57元。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元~2.3元/人·月或1元~11元/户·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在岗人数计收,1元~5元/人·月;医院、旅社、宾馆等按床位数结合床位使用率计收,1元~3元/床·月,或按面积计收,0.40元~1.2元/平方米·月;餐饮、商业门店、娱乐场所等按营业面积计收,0.1元~3元/平方米·月;修理厂、加工厂、洗车场等服务业按定额收取,10元~200元/月;集贸市场、夜市、零散摊位按摊位计收,2元~50元/摊位·月(或天);按垃圾产出量计收,23元~50元/吨。

在住房物业管理费方面,已实行“一费制”的,多层住宅0.35元~0.8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1.0元~2.2元/平方米·月。未实行“一费制”的:多层住宅0.30元~0.6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6元~1.50元/平方米·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颁布后,将公摊电费、电梯费纳入其中,已实行“一费制”的,多层住宅0.35元~0.8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1.0元~2.2元/平方米·月。

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元~300元/件

在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方面,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收费;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收费;担任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收费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元~3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办案手续费每件200元外,还按争议标的不超过4%的比例分段差额累计加收。

记者 关颖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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