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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记者从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优化,涉疫药品、医疗器械需求激增。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该局发布6项提示。
正规渠道购买。广大市民要选择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药品、口罩等,购买时留存好票据,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买药品、医疗器械。
认清“防疫药品”专柜。为方便公众购药,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零售药店设置“防疫药品”专柜,市民可在专柜购买省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25种具有退热、止咳、抗病毒、抗感冒功能的药品,驻店执业药师也将引导市民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理性购药。
做到科学合理用药。每种药品都有功能主治、配伍禁忌和保质期,请广大市民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或者药品说明书对症服用药品,不要轻信网传的“吃药顺序图、囤药清单”等,也不要自行混搭吃药,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
邻里相助暖心接力。如身边的亲戚、邻居、朋友等人有紧急用药需求,请将家中多余、备而不用的药品提供给他们,让有限的药品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未取得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主体,依法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违法所得,最高可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问题及时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防疫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价格监督检查,严查严处借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市民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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