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获财政部表彰
13个县入围全国前200名
2018年至2022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7.8%
■ 省财政对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年均增长5%
■ 县区人均可用财力从11.5万元提高到19.2万元
近日,财政部公布2021年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我省以90.2分在全国28个省份中排名第5位,13个县在28个省份1847个县中排名前200名,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和奖励。
据悉,此次绩效综合评价,财政部从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大预决算公开等4个方面,对全国28个省份的县(县级市和旗)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各省份县级财政绩效管理水平。2021年,我省76个县平均得分90.2分,排名仅次于广东、江苏、浙江和山东4个东部省份。石泉县、镇巴县、乾县、长武县、麟游县、太白县、镇安县、岚皋县、三原县、西乡县、武功县、平利县和佛坪县13个县得分在90.5分以上,排全国前200名,其中石泉县、镇巴县分别以94.1分和94分排第35位和第38位。
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持续聚焦财政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以政领财”意识,全力推进预算管理各项改革,全省县级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显着提升。2018年至2022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由861.5亿元增长到1164.9亿元,年均增长7.8%;省财政对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由1235亿元增长到1504亿元,年均增长5%;县区人均可用财力从11.5万元提高到19.2万元,为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下一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县级财政绩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记者 苏怡)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