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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今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作者:洞察网2023-02-15 09:27:38

2月13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做好2023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陕西省将通过多种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将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依据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各高校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

省教育厅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

访企拓岗、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等多渠道就业

各高校要进一步深化访企拓岗促就业工作内涵,打造学校书记校长、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和毕业班辅导员三级访企拓岗工作格局,通过走访企业,真正了解用人单位需求,双方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积极探索老教授、老领导参与就业的工作机制,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深入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等活动,大力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岗位资源。

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的主渠道作用,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库,及时向社会公布院校专业学科设置、毕业生规模结构等信息。

推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利用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平台以及其他专业网络招聘平台,不间断举办网络招聘活动。加快推进毕业生网络面试间、直播带岗演播室等硬件设施建设。

促进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

促进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各高校要大力宣传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各高校要主动融入国家和我省经济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对接我省石油、煤炭、航天航空、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优势产业,加大国有企业访企拓岗力度,挖掘重点行业招聘潜力,推动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精准开展扶贫、低保等家庭帮扶

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各高校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雨露计划”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按照“一类一册”“一人一档”“一生一策”要求,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助、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

要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学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与重点群体毕业生“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动态帮扶台账。

积极组织困难群体毕业生参加“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推动通过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落实就业。

积极融入秦创原等创新平台 带动就业

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各高校要把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列入议事日程。

各高校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从教学课程设置、创新创业培训实训及创新创业政策等方面完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完善高校“创新+孵化器+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大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各高校要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支持体系,以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为导向,健全创业指导培训、手续办理、项目推介、资金扶持、创业孵化、政策落实和跟踪服务制度。

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 简化求职就业手续

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校级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从2023年起,各高校要建立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规范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坚决杜绝就业统计数据不准确、程序不规范、虚假签约、“被就业”、落实率造假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及时、真实、准确。  记者 付启梦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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