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什么?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 (2)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 (3)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 (4)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捐赠。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什么?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一种在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出现支付危机、面临破产或倒闭清算时,由基金直接向出现危机或破产机构的相关投资者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保障机制。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质上是一种类存款保险的机制,它通过向破产证券公司的合格客户先行提供限额赔付来弥补其损失,使其尽可能快地恢复至原有状态并防止风险的扩散。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有利于对证券市场运行的调控,增强证券市场参与者及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保证了证券市场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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