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的房产税什么时候交?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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