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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全国率先立法守护斑马线交通安全。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该法规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规很特别,缘于一份代表议案。今年市两会上,苏国强等十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开展斑马线交通安全立法的议案”。为此,他们进行深入走访调研,在斑马线蹲点调查,和相关部门探讨。苏国强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斑马线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到全市交通事故的近20%。很多市民反映,开展斑马线交通安全立法很有必要,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同时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代表们联名提出的法规案,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成为今年的正式立法项目。将代表议案转为立法项目,这在全国都不多见,在厦门立法史上则是第二次。
这是一部“小切口”法规,小视角、小体量,很简短但直面问题。法规一共8条,扣除开头的立法目的和最后的施行日期,其余6个条款都聚焦了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斑马线上的交通安全问题,从斑马线设置、通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补充细化。
此前,关于斑马线管理的规定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零散不系统。斑马线是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三者交集的地方,三者之间应该是怎样的关系?通行权怎么安排?路权如何公平分配才能既保安全又更好提升通行效率?诸如此类的现实问题,在这部法规里进行了系统规定。
比如,法规明确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如果违反了规定,妨碍到车辆合法通行,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法规倡导行人通过斑马线靠右侧通行。面对斑马线违法行为取证难、执法难的问题,法规明确,推进斑马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全覆盖,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易发的斑马线优先设置。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这是我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社会治理领域‘大问题’的生动实践。”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吴涛说,在本次法规审议修改中,秉持“有几条写几条”原则,注重务实管用,聚焦所要解决的问题,追求短小精悍、简洁明了、快速灵活,主要发挥地方立法补充性实施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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