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元朝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
【资料图】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3年8月1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8月10日表决通过,决定:
刘元朝为聊城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东营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恺任职的通知
东政任〔2023〕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恺为东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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