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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注重涉水环境污染防治提升处罚力度 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来源:南京晨报作者:洞察网2021-06-01 10:38:45

今年5月1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在《条例》实施满月之际,5月31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实施情况。据了解,《条例》对水污染防治法规进行细化。作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领域一部总纲性的地方性法规,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进程的重要成果,也是今后江苏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遵循。

注重污染防治提升处罚力度

《条例》严控制污染增量,将总磷、总氮指标纳入法定控制范围。江苏将“三线一单”要求入法,规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的要求。为准确掌握并实时监督重点排污单位情况,要求安装主要工段用水、用电监控设备并联网。为从源头上减少总磷问题,明确禁止工业企业、宾馆、餐饮、洗涤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使用各类含磷洗涤用品,并首次提出断面水质不达标的,可对企业实行限产限批。

同时,该《条例》还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对相关法律责任规定依法作出了补充和细化。一方面,对部分违法行为在水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提高了罚款下限。如对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工业废水的行为,处罚下限由十万元提高至二十万元;另一方面,针对单位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等设置了相应的罚则,特别是根据目前疫情防控的形势,增加了医疗废水处置的法律责任。

加大涉水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条例》的出台实施,使涉水环境执法手段进一步丰富,涉水环境执法成效将进一步凸显。为全面贯彻执行好《条例》,今年年初省厅将涉水环境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及时制定水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着重对总磷、挥发酚、氟化物等因子超标问题开展检查,对偷排直排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同时结合太湖专项治理、未稳定达标断面开展异地执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1-4月份,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4078件,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 739件,与2020年同期相比,分别提升 64%、76%,其中涉水案件454起,同比提升22%。3月23日,省厅印发《严厉打击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涉水专项执法检查,截至4月底,各地自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286人次,检查企业3988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277个。其中,涉嫌偷排37家,超标排放105家,移送公安28起。

接下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开展好涉水环境执法行动,将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等部门,全力打击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定期曝光涉水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形成震慑。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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