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洪松)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河北本次梳理公布的负面清单包括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时间、培训对象、教师聘用、培训内容、培训收费、资金管理、广告宣传等方面共45个禁止性事项(即“二十五不得,二十严禁”),是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重要依据。
河北强调,各地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严禁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公共场所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中国教育报》2021年12月2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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