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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发布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作者:洞察网2021-12-21 16:55:24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周仕敏 通讯员 杨金娇)近日,广西教育厅印发《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全区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配套文件,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实施办法》提出,14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门科目,其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又称等级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包括所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所有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实行全区统一命题和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门科目及选择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所有6门科目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由广西教育厅统一制定要求,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组织考试,学校结合学生平时表现,综合评定考试成绩。

《实施办法》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2024年起,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参加3门科目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实施办法》要求,合格性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其科目每门满分值为100分,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等级转换办法另行公布。选择性考试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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