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政务服务工作影响、方便广大考生办理业务,将采用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形式,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办理形式进行调整,办理结果为电子证照,不再出具纸质证照。根据相关规定,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理形式,自2022年6月1日起,由现场办理调整为在线办理。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试运行阶段,将期间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网办流程。对于因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错误)等非系统技术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在线办理的,考生可提交证件原件及书面证明材料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获取成绩证书电子证照。
具体办理方式,考生下载并安装“冀时办”APP。本人在“冀时办”APP实名制注册、经“人脸识别”技术核验通过后办理。办理完成后,通过“冀时办”获取、查看电子证照。
此外,2003年及以后在我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申请开具;当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当年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申请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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