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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结合各县(校)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日常开展情况,认定了第一批自治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示范县(校)名单,其中,示范县(市、区)12个、示范校69所。此次还认定了65所学校为自治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示范培育校。
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乌鲁木齐市等6个地州市中小学校试点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目前,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在全区已实现全覆盖。开展课后托管服务以来,破解了家长“接送难”问题,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一些学校在开展服务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整合“家校社一体化”资源供给,丰富和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示范县(校)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下一步,自治区教育厅将不断扩展课后服务渠道,指导各地充分利用优质社会资源,加强和当地少年宫、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的联系,提高课后服务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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