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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县中整体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92%以上的公办高中完成达标创建,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一级达标的县中,培育认定若干所县中成为特色鲜明的省级示范性高中。
福建明确,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确保到2024年按规定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到2025年将比例逐步提升到不低于70%。规范自主招生行为,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严肃招生管理,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继续做好高校有关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加强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
在师资方面,福建提出,加强教师队伍补充和激励,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盘活县域教师资源,健全完善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校长和教师跨县域流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违反规定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优化普通高中教师职称评聘,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班主任、名优教师倾斜。加强师范生培养,推进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着力培养跨学科教学人才,确保教师配备满足高考综合改革教育教学需求。健全完善教研机构和教研员对口帮扶薄弱县(市)和县中机制,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
在加大帮扶力度方面,福建要求,省级继续组织示范高中至少对口帮扶1所薄弱县中,同时各地也要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鼓励有条件的省内高校可结合实际开展县中特别是革命老区县中的托管帮扶工作,加大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县域原则上按每10万常住人口布点建设1所普通高中,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班生额。指导本地县中按“一校一案”制订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大投入,加快补齐短板。支持县中开展达标晋级和示范高中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县(市)以省三级达标评估为基本标准,全面实现达标化。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支持县中积极开展特色示范项目培育,推进县中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加强县(市、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典型培育,带动县中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
此外,方案还对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和经费保障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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