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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足本职工作,以“三有”争创活动为契机,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转变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积极创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依法能动,将疫情防控等工作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相结合,以实干实效落实工作,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质效。确保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安全、平稳,助力推进平安勉县建设。
加强宣传学习,明确职能职责
《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社区矫正法》不仅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提供可靠依据,更是检察机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该院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领会精神实质,明确职能职责。该院刑事执行部门还联合社区矫正中心、县司法局进行开展专题培训,派专人授课,逐条解读社区矫正法的含义,明确了检察机关8项法律监督的职能职责,让广大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社区矫正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依法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更加突出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收监执行、脱管漏管等社区矫正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检察监督,明确了法律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推动了检察监督规范化、精准化。如今年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重新犯罪收监执行监督案,通过调查核实后,对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在暂于监外执行期间重新犯罪、严重违反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应当依法进行了收监执行。进行多次沟通、联系、督促,并由以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机关的身份依法对周某某收监执行的行为进行监督。这是《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勉县依据新法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并收监执行的第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突出了能动履职的理念,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平公正。
互相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该院除日常检察监督外,还和人民法院、公安局、社区矫正机构中心等部门互相协作、互相配合。每年还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对全县17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及执法监督情况进行监督考察,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和执法检查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又犯罪发生。如今年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重新犯罪收监执行案,就是通过办案形成合力实现监督共赢,效果十分好,彰显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了刑事执行活动依法公正。
加强工作机制,助力平安建设
社区矫正工作事关社会综合治理,更是平安勉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院通过积极创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机制,深化成立驻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试点和经验推广,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活动的无缝对接,对认真抓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出现再犯罪等情形,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角度,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检察室工作。通过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协作共享,完善社区矫正中心网络交换平台,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了勉县社区矫的正安全稳定,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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