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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咸阳某公司诉被告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咸阳市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咸阳市副市长杨武民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首例市级领导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市人大、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秦都区人大、秦都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近4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整个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杨武民副市长表示,今天的庭审是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课,无论案件审理结果如何,市政府都会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不断加强政府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此次杨武民副市长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咸阳市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视,也反映出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对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咸阳市政府将持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加强府院联动,不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实效化,促进全市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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