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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严防严处违规学科类培训,加强非学科类培训多部门协同监管,要求在寒假期间至少开展1次机构安全自查和部门联合检查,对于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关停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培训活动。
福建明确,各地要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在寒假期间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广泛动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力量,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严查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以及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类培训等问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科技、文旅、体育、人社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加强寒假期间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条件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要全面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防止“卷钱跑路”等问题的发生。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寒假期间培训违规广告管控,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指导机构及时上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通过平台交易降低培训退费难等风险。
福建提出各地要通过官网、官微和地方电视台等充分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统筹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拓展线索来源,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违法违规培训线索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并核查处置,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在依法依规给予严处重罚的同时,完善更新机构“黑名单”,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师生、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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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福建部署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