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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和宁波市体育局联合发文,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恢复该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除特殊教育学校以外的所有公办中小学校的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鼓励民办学校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公办高等院校应当创造条件,利用寒暑假等非教学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做到应开尽开,除重大赛事、维修保养、极端天气等原因外,全年向公众开放。
早在2000年,宁波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就陆续实行向社会开放,以解决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更好地满足市民健身需求。防疫政策优化后,校园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向社会开放工作提上了日程。
根据文件要求,对于校园的室外体育场地分成两类:无住校生的中小学校、无晚自修的中学,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小时且安排在教学时间之外,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有住校生的中小学校、有晚自修的中学,开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
对于室内体育场馆,场馆及功能相对独立、活动空间相对充裕、设施设备相对完备、周边群众健身需求相对集中的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原则上均应向社会开放。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具备工作日开放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实际,安排确定开放时段。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实行免费对外开放,室内体育馆以非营利为原则,应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在开放过程中,确实需要收取管理、服务成本费,须报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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