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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汇聚民智、集中民意,保障立法质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起草的《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修订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日。
一、信件和传真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710043,传真:87293957
二、网络邮件方式:
网络邮箱:sftlifaerchu@163.com
附件: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 (修订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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