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汉文帝的历史功绩时,人们必定还会想起他的一位得力辅臣——以“司法公正”而流芳百世的张释之。
(资料图)
张释之,河南南阳人。年轻时,其兄以铜钱“十算”(即10万文钱),为他在汉文帝的“骑郎”队里捐了个位置。为汉文帝当随从仆人当了10年后,才晋升为一个小小的“谒者”(即引见大臣、来宾的小官),并因与汉文帝聊天,聊及“秦因何所以亡,汉又因何所以兴”的经验教训时,因其见解之公允和深刻而深受汉文帝的赏识,很快便被晋升为“谒者仆射”(即谒者们的长官)。
有一日,张释之随从汉文帝到“上林苑”游玩,汉文帝的心情原本很好,他欣赏着满苑的奇花异草、珍禽百兽,兴致勃勃地提问了许多关于“花鸟鱼虫”的问题。但掌管“上林苑”的官员却一句也答不上来,相反,其手下的一名“啬夫”(小吏)却对答如流。当时,汉文帝很惊讶:“难道官员们的无能竟达到了如此的地步?”于是,他便怒冲冲地命张释之下诏,撤去该名“上林令”之职,而由啬夫接任。
但是,张释之沉吟了良久,才上前回复王命道:“本朝不也是有两位大臣的口齿不伶俐,但他们不也都是贤者吗?相反,秦朝的官员,个个都牙尖嘴利,攻击别人时都争以‘亟疾苛察’以为高,表面看来,秦朝的官员人人都有一肚皮学问,但实际上,他们却都毫无‘恻隐同情’之心,这就是秦朝会‘三世而亡’的原因。今陛下若以‘上林令’的口齿不清而贬之,以啬夫的对答如流而超常规提拔之,我恐怕将来,满朝的文武大臣都会是些喋喋不休的空谈误国之人了。”
汉文帝听罢,不仅压制住了自己的一时冲动,收回了成命,在回程时,还特命张释之与自己同坐一驾马车,听他指陈秦朝的弊政。回到王宫后,张释之的官职,便晋升为“公车令”(卫尉之下的一个高级官员)。
追忆着汉文帝与张释之的君臣故事,我来到了渭河边上,此时此刻,凝望着脚下那浑黄的渭河水,想象着当年“咸阳古道”的滚滚烟尘,我心底里,又忆起了一个可能就发生在此地的、关于张释之“司法公正”的法律故事……
当年某日,汉文帝的仪驾出巡,从中渭桥上行过。突然间,有一个乡民从桥底下钻出来,在汉文帝的马车前头跑过,霎时间,把整支皇帝车队搅得人仰马翻、乱成一团。幸好,汉文帝的马车夫临危不乱,及时制住了那些受惊的驷马,汉文帝才不致受伤。左右卫兵,蜂拥而上,即刻便把那个吓呆了的乡民擒住,交给皇帝发落。而汉文帝则压住怒火,把这鲁莽的乡民交给了随行的廷尉张释之(此时,张释之已升任为汉代最高级的司法官员)来处理。
经张释之讯问,那乡民老老实实地交代道:“我从乡下出来,途经此地,见有官兵清道,便避入桥下。等了半天,以为车队已经过完了,便钻出来,想重新赶路,谁知道,竟恰好撞上了皇帝的马头……”张释之问清情由,便依法对这“犯跸”(即违反交通规则、穿插首脑车队)的村民判处了“罚金四两”。
当张释之审结案件并回禀汉文帝时,汉文帝余怒未息,对张释之大加责问道:“此人几乎伤了朕的性命,而你却只判他罚金?”
张释之答道:“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即法律是这样规定),而更重之(即离开法律,加重刑罚),是法不信于民也。”
汉文帝悻悻地说:“朕几乎要被他害死了,你怎么能不判他死刑呢?”
而张释之据“法理”力争,说:“当初在桥上时,若陛下把他当场击杀,我无话可说。但既然您把他交给我来审判,那我便要依法办案。因为,‘廷尉,天下之平也’,您交给我的职责,就是一定要坚守‘公平正义’,如果我其身不正,那全国的官员就会随波逐流、贪赃枉法,这样一来,天下就会大乱了,而人民也就会对法律失去了信心。请陛下察之。”
据《史记》记载:当时的汉文帝沉默良久,最后,才轻轻叹了一口气,点头说道:“廷尉当是也。”而小民的一条宝贵生命,便终于得以保存。
在这场短暂而又精彩的关于“司法公正”的君臣对话之中,张释之所说的那句,“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其实质的意思,正是表达出了一种明确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法律精神。而他所奉行的法官要“依法量刑”、要“独立审判”的职业操守,在两千多年之后的今天,亦已经成为两项风靡全球的司法公正准则。回首当年,我们真应该为张释之这位走在世界最前列的大法官热烈鼓掌。
而同时,这掌声的一半,其实也应该献给汉文帝。因为:只有在深明大义的汉文帝的爱惜之下,才能产生出像张释之这样“公平正义”的大法官。而反过来说,亦只有在这些敢于坚持正义的大法官的辅助之下,才最终成就了汉文帝,成就了那场名垂千古的“文景之治”。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