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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解决镇级政府有责无权、看得见管不住等紧迫问题,2021年以来,石泉县不断加大力度推进镇级综合执法改革,着力破解镇级末端治理难题,推动各项工作走向深入。
统筹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各镇现有站办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了11个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各镇内部调剂编制55名,作为各镇的执法机构,负责日常巡查、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
在征求11个镇和8个县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镇综合执法“三个清单”(即:《石泉县各镇综合执法机构牵头负责的镇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石泉县县直部门委托镇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石泉县纳入“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按照程序进行法治审查正式印发。
截至目前,石泉县共明确镇本级行政执法事项12项、县直部门委托镇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43项、纳入“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41项,切实解决了基层“看得见、管不住”和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形成了“县镇一体、高效协同”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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