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5月15日,家住咸阳市的白师傅来到省司法厅,亲手将锦旗送给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见到工作人员,他翘起大拇指感慨道:“行政复议为老百姓办了实事,真管用!”
时间追溯到2023年2月,那时的白师傅还一筹莫展。原来,他在退休时,工龄被行政主管部门少认定了九年,因此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收到白师傅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工作人员认真了解他的诉求,在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紧扣行政争议,严格依法审查,从实质化解争议,为群众解困纾难的角度,进行了多次调解、协调,最终让行政主管部门重新认定了他的工龄。白师傅也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事实上,白师傅的经历,只是行政复议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行政复议在救济公民权利的重要作用,解民之所忧,解民之所困,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目标。
一是找准事业“重心”。以《行政复议法》修改为契机,以思想法治化,办案科学化,能力专业化为工作方向,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按照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察指导的工作思路,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作为事业发展目标,推动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是消除发展“杂音”。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灵活运用调解、协调的方法,搭建复议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桥梁,更好更快化解行政争议;对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执法幅度争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快速审理;对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敢于监督,善于说“不”,行政复议决定对行政行为纠错后,还积极跟进复议决定落实情况,确保复议效果;对申请人人数众多、涉案标的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认真做好实地调查、并积极听取专家顾问意见,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是唱出民生“强音”。主动谋划工作,在行政复议纠错前,积极沟通申请人,提升申请人的调解意愿,组织被申请人召开案件协调会,围绕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做好普法宣传,必要时“上门服务”,努力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于维护复议决定权威,针对申请人反复多次复议的情形,组织召集相关行政机关、职能部门座谈,通报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意见建议分析、研究、整理,确保作出的复议决定在法律上“立得住”,纠错后“服得住”,效果上“靠得住”。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