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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教育厅、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印发通知,系统部署全省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全面创建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该省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省级“双减”专项督查重点内容,以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辽宁省于今年5月至6月在全省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六项重点任务:一是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二是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守护学生家长缴费安全;三是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五是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六是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辽宁省要求省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格对标对表重点任务,以清单化、项目化推动落实,按照专项行动进度安排完成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工作。
同时,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培训收费、预收费监管、学科类培训监管、培训消费纠纷化解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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