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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陕西10市法考公告来了 全球要闻
来源: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作者:洞察网2023-06-15 15:51:03

近日,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相继发布了《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随后,我省10市司法局也陆续发布了本地法考公告,对考试具体事项安排作出规定。今天让我们来看一下商洛、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市司法局的法考公告。

商 洛

自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以来,为积极回应商洛籍考生呼声,方便商洛考生就近参考,今年我省首次设立客观题考试商洛考区,商洛的考生从此结束了去其他市参加法考客观题考试的历史。


(资料图)

商洛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洛考区有关具体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商洛市司法局网站、“商洛司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向商洛市司法局咨询。咨询电话:0914-2381152,办公地址:商洛市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408室,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相关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6L6LmrwG4MlyDusY9zFYg

西 安

西安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如无法查询请提前在学信网进行认证)。

3.学位证书(2018年4月28日前入学的考生不需要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如无法查询请提前在学信网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请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

相关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lpMmqyO59BseX04feL0M3w

宝 鸡

宝鸡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相关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O1cAoXnNAaB9NsWTNXAwPQ

咸 阳

咸阳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相关链接:

请登录咸阳市司法局官网( http://sfj.xianyang.gov.cn/sfxw/tzgg/202306/t20230613_1643953.html)在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查询详情。

铜 川

铜川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铜川市不设考区,报名地在铜川市的考生到咸阳考区参考。

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前发现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无法自行修改,确有错误需要修改的需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相关链接:

请登录铜川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84/html/ssfjdt/gzdt/202306/810741.html)在动态-工作动态栏查询详情。

渭 南

渭南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特别注意: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且要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不得对照片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不得上传全身照、制服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手机照等。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100KB。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将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重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没有按照要求及时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的,视为放弃报名。

相关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H4o9GIo5n0OCPmxO4Et9g

延 安

延安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均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相关链接:

请登录延安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yanan.gov.cn/sfzx/tzgg/1668414549927178242.html)在司法资讯-通知公告栏查询详情。

榆 林

榆林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榆林市放宽地区为横山区、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相关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JZUt8YkuSm_KbhbhH9Pdg

汉 中

汉中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相关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kKaX3tXILdm5zZmy6G6yQ

安 康

安康市司法局公告特别提示: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相关链接:

请登录安康市司法局官网( https://sfj.ankang.gov.cn/Content-2580503.html)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查看详情。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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