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相关资料图)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力芯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力芯微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无锡力芯
(证监许可〔2021〕1593 号)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或“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48,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6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3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芯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
股股东 1 名,系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富
尊”)跟投获配股份以及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对应战略
配售限售股数量 1,668,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5%,限售期为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战略配售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自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总股本由 64,000,000 股增至
根据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的议案》
归属条件的议案》。之后,缴款验资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离职,涉及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0.084 万股,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0.2324
万股,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0.084 万股,上述限制性
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因此本次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8 人,本次实际归属
数量为 12.6644 万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89,600,000 股增加至 89,726,644 股。
根据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总股本由 89,726,644 股增至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光大富尊关于其所持有的限售股承诺如下:
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的锁定期限为 24 个月,锁定期限自本次发行的股票
上市之日起计算。在上述锁定期限内,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股份股东将不转
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发行人回购对应的获配股票。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668,8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售股数
号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量(股)
合计 1,668,800 1.25% 1,668,8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668,800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力芯微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持有人光大富
尊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战
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
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力芯微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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