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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出台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在培养师范专业人才、畅通任教发展路径等方面创设条件,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浙江规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收计划、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支持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师范类专业,并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相应院校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
山区26县和海岛县的师范专业大学生,参军并退役后复学,本人提出申请,经生源地教育部门同意,且通过培养院校考核的,由教育部门、培养院校与其签订“三方协议”,纳入定向师范生进行培养。毕业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安置到中小学任教。
浙江要求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相应放宽年龄限制条件。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各地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统筹做好优秀退役军人任教的培养、招聘、发展等各个环节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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