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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宝鸡市千阳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为基础,以深化平安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镇村、部门多方联动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四建”确保组织力量到位
建强组织体系,健全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机构,结合镇村“两委”换届,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102名,以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保障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建好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目标和责任,保证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建优法治队伍,注重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在全镇范围内培养了一支1240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建全协调体系,每月由镇政法委员牵头,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参与,通报本月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对重大和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抓”确保普法宣传到位
抓“关键少数”,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为镇政府聘请专职法律顾问,每年为镇村干部开展2次法治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抓青少年,提高知法守法意识;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副校长,坚持每年到校开展法治讲座、青少年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为做好青少年的普法工作提供了保证。同时联合团委、妇联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抓村(社区)干部群众,提高群众法治观念;通过邀请县普法团讲师举办法治讲,提升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共开展法治宣传及讲座43次,惠及群众4万余人。
“两盯一发挥”确保群众诉求解决到位
紧盯热点难点问题;将普法工作与当前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基层换届、土地流转、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中,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按照先“普法后调解”的工作模式,对各村(社区)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三年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6起,挽回群众损失550余万元。紧盯群众普法需求;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参与矛盾调解、开设法治讲堂,为乡村普法引入“活水”。利用各种节日,精准把脉群众法律需求,针对性推出“菜单式”普法模式,发放“菜单式”普法调查问卷,征求群众意愿,实现普法工作从“我讲什么你听什么”到“群众需要什么我讲什么”的转变。充分发挥基层政法力量。利用新时代“警民之家”作用,发挥基层各政法单位优势,实现“矛盾纠纷及时调处、法治需求及时办理、平安宣传及时到户、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的目标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得到保障、公平正义得到维护,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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