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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让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作者:洞察网2023-08-18 09:59:5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宝鸡市聚焦“选、培、考、用”四个环节,培养出“接地气、聚人气、扬正气”的基层依法治理“生力军”,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精心选配

“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参与、乡镇主抓、基层自治”是宝鸡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模式。市委普法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方案》,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对推荐、筛选、培训“法律明白人”提出严格要求,明确“法律明白人”应具备条件、推荐程序和培养目标。并将培养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八五”普法检查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明白人”54976名。

悉心培育

为了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市委普法办统一编制印发教材,采取“小批量多批次不断线”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原则,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针对“法律明白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难点,围绕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技巧等方面设置课程,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人民调解员紧扣基层生产生活实际,通过现场教学、法治观摩、以案释法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加强“法律明白人”在政策法规、法治实践、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法治素质培养。目前,市县两级开展培训285期,受训人员达3.8万人次。

强化考核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树立典型引领,整体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质量和水平,宝鸡市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考核、清退等闭环式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县(区)培养1-2个市级“法律明白人”示范点,培养不少于100名“法律明白人”骨干,“法律明白人”骨干要有任前培训和上岗考核记录,每人每年参加集中轮训不少于16学时,现场教学、实践观摩不少于2次。推荐金台区群众路街道金河尚居社区、麟游县酒房镇卞坡村为“法律明白人”省级示范点。通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工作,形成以点带面、提质增效、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确保“法律明白人”育得优、管得好,使他们成为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信得过的“法律贴心人”。

发挥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优势,以乡亲、朋友的身份,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小矛盾、小纠纷,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托“法治宣传月”“科技三下乡”“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日,组建以“法律明白人”为主体的文艺宣传队,编排快板、小品、非遗秦腔、民俗歌曲等节目,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开展法治文艺巡演。积极推动“法律明白人”投身法律服务工作,帮助群众随时随地学法、问法、预约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调解矛盾纠纷620余件,开展法治文艺演出200余场。

[责任编辑:li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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