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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申请人某公司对被申请人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后,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不规范等程序问题。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南川区行政复议机关随即与行政机关、申请人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最后,双方经过协商,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南川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对接机制,行政复议机关(区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联动,构建“复议+N”机制,极大增强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能动性,真正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止纷见效”。
坚持“应调尽调”原则,南川区司法局把调解融入行政复议全过程,设置复调对接平台,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构建专家联合调解机制,邀请律师、专职调解员、行政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与调解,对于符合调解类型的案件,在当事人自愿前提下进行调解,做到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等制度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据了解,2021年以来,全区通过行政复议调解的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00余件。
今年5月,在杜某某投诉举报某医院内科医生郭某某病历造假行政复议一案中,复议机关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及时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案情,再次组织当事人和医院进行调解,目前该复议案件当事人已达成一致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协作,南川区司法局还对涉及医疗纠纷、工伤保险待遇、林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案件,引入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程序,合力促进纠纷化解;对涉及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建设领域纠纷、城市管理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主动联合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积极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进一步提高调解专业性、成功率。
无独有偶,在解决鲜某某等7人与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一案中,今年2月和4月,南川区司法局两次联动涪陵区法院、南川区检察院组织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属地街道办事处、申请人开展化解,最终双方就征收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实质上化解了纠纷。
南川区不断增强复议机关(区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联动,并出台了《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将行政争议化解纳入府院联动工作内容;分别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涪陵区人民法院签订了《跨区域行政争议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多项合作机制,全力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化解行政争议时,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涉案区级行政机关共同参与案件化解工作,大大提高了行政争议化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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