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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围绕省委主题教育部署,将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这一重点工作与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和检视整改等重大举措有机融合,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在实地调研11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41个乡镇(街道),书面调研全省1364个乡镇(街道)基础上,锚定目标、制定举措、强化落实,着力破解“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力量薄弱、应审未审”等制约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的堵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三大体系”,全面完成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等工作任务,取得了基层依法治理的突破性成效。改革经验在全省共富大会上作交流发言。截至目前,全省先行试点的27个县(市、区)实现行政行为争议发生率、败诉纠错率“双下降”。
坚持规范引领构建“全覆盖、清单化”的标准体系
着力破解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无统一标准的堵点难点问题,在全国首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编制合法性审查“一图一清单一指引”,为乡镇(街道)提供科学规范、便捷可行的参考范本。在省司法厅参考范本的基础上,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作了探索优化。丽水市拓展形成“4+3+X”审查事项目录,结合“四审机制”制作首批行政规范性文件、镇街合同实例指导手册;江山市指导建立村居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村务合规指引;杭州市萧山区编制“区政府+部门+镇街”三级全覆盖审查目录清单,打造“合法性审查百问最优解”,为审查提供实用有效的操作指引,切实推动审查专业化、规范化。
坚持专业导向重塑“全闭环、一体化”的运行体系
打破审查低效运行瓶颈,强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责任落实,统筹审查力量,推动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对乡镇(街道)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事项提供协审意见,同时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镇街合同全量备案审查,实现应备尽备、应审尽审、应纠尽纠。如永嘉县整合多方力量,实现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杭州市上城区在14个街道全面设立合法性审查中心,并同步构建“456”审查机制;海宁市建立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1+2+N”人大、政府双向联动工作机制;新昌县实现全县乡镇(街道)法制审核专岗全覆盖;象山县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触角向村级延伸,全力推动镇街合法性审查向全口径、高质效发展。
坚持系统思维拓宽“全方位、多元化”的保障体系
聚焦基层短板,坚持整体谋划,上下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4月1日施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创制性政府规章《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以立法形式将审查职能拓展至乡镇(街道)。构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24条评价指标,全面覆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内容标准、行为质效等核心要素。推动各试点地区建立动态评价、责任追究、容错免责等配套措施,完善法律顾问考核退出制度,杜绝审查形式主义。同时,以“好用管用”为导向,省级统建全流程合法性审查数字应用,在规范前端审查流程的同时,同步推进智能辅助审查、案例中心、法律法规库等智慧赋强模块建设,实现审查操作简易化、审查过程智能化、审查备案一体化,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审查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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